员工加班费的计算基准_天天简讯
2023-05-10 19:04:04
法务网
(资料图)
一、员工加班费的计算基准
员工加班费的计算基准如下: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在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二、员工追讨加班费的期限是多久?
员工追讨加班费的时限为一年。加班费应该属于工资性质收入,因此追讨加班费发生的争议于劳动争议,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般而言,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必须在下月发工资时兑现,而休息日的加班,单位可选择安排补休,但在半年内不补休的,应以现金形式支付加班费。
三、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解决办法有:
1.和公司协商。首先试着先协商解决,与公司确定加班费的具体给付。
2.找相关部门调解。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可以找到有关机构进行调解。一般地,当事人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去申请劳动仲裁。不愿协商也不愿意调解,或者是采用这两种方法都不能解决的,那么现在最好就是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去申请劳动仲裁。
4.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是在经过上面等一系列的动作之后还是没能解决你的问题的,最好在必要的时候,将所收集到的证据拿到法院去起诉。找法网提醒您,去法院提起诉讼前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