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春市、四平市有关开发区整合优化、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的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资料图片)
长春市、四平市有关开发区整合优化、
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的批复
吉政函〔2023〕18号
长春市、四平市人民政府:
省商务厅关于长春市、四平市有关开发区整合优化、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事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与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整合,整合后名称为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共四个片区,总规划面积22.38平方公里,其中,片区一面积7.7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城南大路、南至长白公路、西至规划向前大街、北至规划同济路;片区二面积6.0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建一街、南至新九路、西至建九街、北至新一路;片区三面积5.2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城西镇乙一街、南至城西镇乙四路、西至金航街、北至城西镇乙七路;片区四面积3.2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青年路,南至兴盛路,西至富强路,北至路达路、盛添路。
二、同意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与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整合,整合后名称为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共两个片区,总规划面积8.14平方公里。其中,片区一面积1.9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乙一路、南至乙五路、西至奢岭镇乙二街、北至奢岭河;片区二面积6.1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双营乡永宁路以东、北环路以南、长清公路以西、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以北区域。
三、同意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与九台工业集中区整合,整合后名称为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九台工业集中区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共两个片区,总规划面积为44.76平方公里,其中,片区一面积5.2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九舒公路、南至丙五十街、西至丙三十路(范大路)、北至九营公路。片区二面积39.4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草城子村、南至长珲城际铁路、西至甲十街、北至兴盛大路。
四、同意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与农安工业集中区整合,整合后名称为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农安工业集中区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共两个片区,总规划面积22.54平方公里,其中,片区一面积17.0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G12国道、南至荣光路、西至国家屯村、北至合滨路;片区二面积5.5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农靠路、南至G302国道、西至G12国道、北至甲三路。
五、同意长春榆树经济开发区与榆树环城工业集中区整合,整合后名称为长春榆树经济开发区,榆树环城工业集中区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长春榆树经济开发区共两个片区,总规划面积12.75平方公里,其中,片区一面积8.9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灿盛生化中间体(长春)有限公司东约300米、吉林省华威药业东约500米、五棵树镇八家村东100米处及吉林中瑞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东2800米,南至吉林省华威药业南墙、榆五公路南500米、榆树市奇特有机肥南墙,西至五棵树镇东风大街南段、榆五公路西段、长春五棵树开发区管委会西墙和圣凯伦产业园西墙,北至黄牛交易市场北墙、吉林中瑞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北墙、恒隆钢构北墙、崟田环保北墙、王家窝铺北边线和东风大街北边终点。片区二面积3.8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榆树市平安种业及环城乡平安村孟花屯东侧、南至榆陶公路南350米、西至大青沟东侧环城乡八家子村原砖厂、北至横五路。
六、同意吉林德惠经济开发区与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整合,整合后名称为吉林德惠经济开发区,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吉林德惠经济开发区共两个片区,总规划面积11.78平方公里。其中,片区一面积3.2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102国道,南至规划惠凤路、惠泽路、惠礼路,西至新华街,北至松柏路;片区二面积8.5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四家子村、南至三胜村、西至别家村和高家村、北至铁岭村。
七、同意大岭汽车物流经济开发区与公主岭怀德工业集中区整合,整合后名称为长春大岭经济开发区,公主岭怀德工业集中区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长春大岭经济开发区共两个片区,总规划面积18.15平方公里。其中,片区一面积16.9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起新凯河、南至东风大街(含东风大街以南延伸500米)、西至兴岭路、北起富民大街(含富民大街以北延伸1000米);片区二面积1.2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西起公怀路、沿长郑路南北两侧延伸约650米、东至长郑路约900米(公怀路起东延900米)。
八、同意吉林四平经济开发区与吉林铁东经济开发区整合,整合后名称为吉林四平经济开发区,吉林铁东经济开发区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四平经济开发区共五个片区,总规划面积13.75平方公里。其中,片区一规划面积1.5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东环城公路、南至开发区大路、西至高速铁路、北至北河;片区二规划面积2.0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东环城路西匝道、南至南宁路、西至长平高速公路、北至塔子沟河;片区三规划面积9.2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高速铁路、南至四梅铁路、西至东山路、北至塔子沟河;片区四规划面积0.3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南至005乡道、北至长平高速公路、东西至四叶公路两侧各约500米处;片区五规划面积0.5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南至四叶公路5.8公里处、北至大洼子河、东西至四叶公路两侧各约700米处。
九、同意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公主岭岭东工业集中区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
十、整合优化后,各开发区要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要严格遵守土地管理规定,履行土地供应程序,不得以牺牲土地资源为代价吸引投资,坚决防止闲置和浪费土地。按要求编制开发区整合优化后的开发建设规划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要注重加强开发区各相关规划的衔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促进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和谐融合。
十一、整合优化后的开发区所在地政府要加强对开发区的领导和管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加速产业链上下游产业集群集聚,尽快壮大主导产业。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项目承载能力,打造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对本地区的发展切实起到辐射引领示范作用。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